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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2006-06-06 08:11:14
国家发改委颁布《摩托车生产企业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实施方法》
为鼓励摩托车生产企业持续、稳定地生产、销售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技术标准要求的摩托车产品,简化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减轻用户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近期国家发改委特制定并颁布实施本办法。
  已通过摩托车生产准入的企业可以申请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经考核,申请企业及其下属控股的独立法人子公司、非独立法人分公司以及受委托加工企业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满足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所有摩托车产品在批量生产时能够持续、稳定地达到国家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技术标准要求,且与《公告》批准状态一致,该企业所生产的摩托车产品可认定为新车注册免检产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摩托车新车注册免检企业和产品管理工作,并核准新车注册免检的企业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