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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2005-10-17 15:05:51
国家发改委要求机动车生产企业上传新版合格证信息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上传及管理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5年1927号),文件要求: 从2005年10月1日起,机动车生产企业必须按时通过合格证数据中心提供的软件系统或接口向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上传所配发的全部机动车合格证基本信息。凡不按规定配发合格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产品合格证与《公告》公布的产品不一致、不按规定传送合格证信息或传送虚假合格证信息、倒卖或转让合格证的机动车生产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有关规定撤销其有关产品、责令生产企业召回违规产品、停止产品申报直至撤销车辆产品的生产许可。